台北按摩店業依妨害風化

    「THE ROYAL SPA」按摩店容留成年男子蔡、王等人為男客進行按摩及以手摩擦性器之猥褻行為(即俗稱之「半套性服務」),男客之消費金額再由該店與按摩師朋分,以此方式營利。處有期徒刑伍月。

    男客韋君經由該店官網預約,於民國111年12月6日18時37分,至該店櫃檯交付新臺幣(下同)3,000元與王君或黃君購買120分鐘之按摩課程,並指定暱稱「岳廷」之蔡君為其按摩,而蔡君於按摩課程結束前,以手摩擦韋君之性器至射精。

    本文來自司法院官網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np-117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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