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億高中生婚假結婚圖利案宣判:被告夏㊀源以假結婚手段牟取財產,遭判刑1年6月

     【本站訊】台中市一樁因家族爭產引發的假結婚案件近日由法院審結。被告夏㊀源利用受害人賴生年輕涉世未深,設計以假結婚的方式牟取賴生名下的不動產,最終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。

    案情背景:家庭糾紛成導火線

    被告夏㊀源為地政士夏久盛之子,任職於父親事務所擔任助理。受害人賴生為一名高中三年級學生,生父賴翁早年已將名下土地轉讓給賴生,並簽訂不動產贈與契約。由於賴翁住院期間,賴生擔心生父元配可能爭奪其名下財產,將不動產所有權狀交由夏久盛保管。

    在賴翁過世後,家族糾紛升級,賴翁元配拒絕讓賴翁牌位進入賴生家中供俸,並要求賴生與母親陳女限期搬離住處。此時,被告夏朝源見機行事,萌生利用假結婚獲取賴生名下巨額不動產支配權的企圖。

    案發經過:假結婚計畫浮現

    案發當日,夏㊀源以討論財產規劃為由邀約賴生外出,並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同性結婚書約及戶口名簿。在台中市某星巴克戶外區域,夏朝源提議假結婚可以防止生父元配爭奪賴生的不動產。

    賴生當時正處於喪父悲痛之中,面對家族爭產的壓力及對夏㊀源的高度信任,未經深思即同意辦理假結婚登記。兩人隨後前往超商隨機找到兩名證人簽署文件,並在北屯區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。

    偵查與審判:犯罪意圖昭然若揭

    檢方調查發現,被告與受害人之間並無親密往來,且根據賴生的師長及同學證詞,他對同性接觸極為排斥,性向上為異性戀。案發當日的監視器畫面也顯示,兩人辦理登記時並無任何結婚喜悅或親密舉止。

    法院認定,被告夏㊀源清楚知悉賴生欲保有父親所贈不動產的急切心情,利用其年輕涉世未深及法律知識不足,誘導其同意假結婚以牟取財產支配權,主觀惡性極高,行為嚴重背離社會道德與法治精神。

    量刑理由:惡行重大,重判以示警惕

    法院指出,被告犯罪動機純為個人私利,且毫無悔意,態度惡劣。其行為不僅侵害民法婚姻登記制度的嚴肅性,亦對賴生造成重大損害。綜合各項情節,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6月,以警示社會並維護法治尊嚴。

    資訊來源:
 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1526號偽造文書案件判決

    (小編編輯報導)

    最新表發的主題

    Please publish modules in offcanvas position.